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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室-人事室

人事室主任 柯智萍

 
一、擬定教職員服務章則。
二、管理教職員成績考核及獎懲事項。
三、教職員任免核薪之擬辦。
四、教師登記案件之擬辦。
五、教職員差假、勤惰管理事宜。
六、辦理教職員工退休、資遣與撫卹。
七、教師服役、請假,有關代課人員案件之擬辦。
八、辦理教職員緩召及校長逐次召集事宜。
九、教職員工證明文件之核發。
十、教職員執勤編排及查核。
十一、教職員工薪津請領之查核。
十二、一般人事管理及資料編報。
十三、推行工作簡化作業之進行及檢討。
十四、教職員工出國案件之審查。
十五、辦理教職員工及眷屬保險事宜。
十六、教職員公差假登錄及統計。
十七、教職員工名冊繕造。
十八、辦理各項補助之查核。
十九、辦理教職員離到職事宜。
二十、其他有關人事及交辦事項。

電話:04-23381241分機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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