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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需求幼兒115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5-09-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9-25 發佈者 : 唐幼兒園教師兼主任
一、依據本市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幼兒115學年度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述工作相關資訊如下,餘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1.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2.設籍條件: 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本市。[原住民、經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下稱本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申請時間:
1.第一梯次申請(優先入園):114 年 11 月 3 日(星期一)起至 114 年
11 月 28 日(星期五)止,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
2.第二梯次申請(優先入園餘額安置):11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六)起至 115 年 1 月 16 日(星期五)止,上午 9 時至下午 4 時,假日不受理。本梯次為逾期零星申請,需俟第一梯次申請個案安置協調完畢後, 如有餘額才進行評估及安置,並須配合至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或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評估。
3.第三梯次申請(抽籤入園鑑定):公立幼兒園第二階段抽籤後,申請時程另案函文。由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化幼兒園送件, 僅受理已抽籤錄取該幼兒園但尚未取得特教身分者之申請。
(三)申請方式:
1.檢附「臺中市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報名表」
【附件 1】、戶籍資料影本、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 影本、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寄/送/掃描(擇一)至指定地點。
2.受理申請單位:本市特殊教育網路及鑑定中心 學前鑑定組地址:臺中市東區樂業路 60 號(樂業國小)
電話:04-22138215#820。
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四)檢具資料:報名時繳交,請詳閱實施計畫。
1. 臺中市特殊教育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安置報名表:
【附件 1】(單面列印,報名時繳交)
1-1(基本資料):需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親簽
1-2(志願表):需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親簽
1-3(現況表):暫緩生免附
1-4(通知單):第二梯次及暫緩生免附。通知方式二擇一,希望紙本通知者請貼平信 8 元郵票 2 張;希望電子通知者請填寫收件 email。
2.戶籍資料影本。
3.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4.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有則附,無則檢附一個月內之發展篩檢表先行送件。

三、附檔為實施計畫、相關報名表件及宣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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