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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助理(工友替代人力)甄選簡章

發佈日期 : 2022-03-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3-16 發佈者 : 廖資訊組長
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 111 年度進用行政助理(工友替代人力)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6 月 22 日府授教秘字第 1090134429 函辦理
(二)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
二、甄選資格:
(一)基本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能從事學校環境綠美化工作、花木修剪整理、衛生整理維護、校園安全維護及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者。
(二)有身心障礙手冊者,且能勝任行政助理(工友替代人力)工作內容者為佳。
(三)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3.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4.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5.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6.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7.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者。
8.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9.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配合學校作息以及需求,適時調整。
註:1.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 8 小時為原則,延長之工作時間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2.原則每週休假日二日,如因特殊情況,得隨時配合學校需要調整之。
3.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機關規定應放之假日及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如該等假日需與工作日對調時,得配合學校運作與任務需要調整之。
四、工作內容:
(一) 校園綠化美化、衛生整潔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及校舍安全之巡查維護等庶務。
(二) 簡易水電及設備修繕、事務機器操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工作待遇:
採月薪支給,每月支給新臺幣 25,250 元(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14 日中市府授秘總字第 1100326035 號)。
(一) 勞保、健保及相關自付費用,需由每月薪資中扣繳。
(二) 薪資於隔月 10 日前發放,遇假日順延。
(三) 其他福利及待遇悉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六、約僱期間:
(一) 經甄選正取錄取人員自本校通知上班日起約僱2個月,期滿經本校工作績效考核合格者,簽訂行政助理契約自報到上班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經本校工作績效考核不合格,得予終止僱用。
(二)自民國112年度起一年一約續僱與否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約僱期間考核不合格或自動請辭者終止僱用。(如因臺中市政府預算經費不足或刪減,本校得提前終止契約)。
七、解雇條件:
(一)契約期間,服務品質或表現不符校方要求時,經校方通知仍未改善時,校方得予解雇。
(二)契約期間,罹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以致身體健康狀況無法勝任工作時,為維護校園安全,
校方得予解雇。
(三)於工作時間或工作場所,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校方得予解雇。
(四)無正當理由無正當理由連續曠職二日以上,校方得予解雇。
(五)合約期間內若乙方不能履行本合約條款之規定,或無聘請乙方之需要時,得提前通知終止本合約,乙方須立即解職,不得有退職金、資遣費或其他形式賠償之請求。
(六)契約期間,僱用人員疑似涉有違反校園性別平等規定時,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校方審議通過後得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服務學校得予以解聘。
(七)其他規定參考「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辦理。
八、報名:(免報名費)
(一) 領取簡章及報名表:符合資格且有意應徵者,自 111 年 3 月 14 日()起可至本校警衛室領取,或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址 http://tc.edu.tw /)公告與活動下載相關表件。
(二) 報名時間:111 年 3 月 15 日(二)起至 111 年 3 月 22 日(二)上班期間,上午 9 時至 16 時止
(逾期不予受理),親自或委託到本校總務處報名。
(三) 報名地點:臺中市烏日區僑仁國民小學總務處。(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 341 號;
電話 04-23381241*732)。
(四) 報名手續:報名時需當場繳驗下列證件正本,並由校方人員核驗影印後當場發還:
1.報名表、履歷表、切結書。
2.國民身分證(男性需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無則免附)。
4.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5.相關專業證照、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6.委託書(本人報名則免附)。
九、甄選時間和地點:
(一)日期:111 年 3 月 24 日(四)上午 9 時,並依報名次序面試。
(二)地點:本校僑仁樓 2 樓小會議室。
十、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格審查;(二)面試;(三)綠美化術科實作考。
十一、錄取僱用
(一) 放榜:
1.甄選結果在 3 月 24 日(四)下午 3 時公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址 http://tc.edu.tw)公告與活動/公告訊息,並以電話通知當事人。(總分達八十分以上者,依成績排列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出缺時依序遞補,如分數相同者以俱有身心障礙身分者為優先)
2.報考人員可自行上網查看、或打電話,亦可親自到校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 錄取者應於民國 111 年 3 月 25 日(五)上午 9 時至 10 時,到僑仁國小辦理報到,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附則:
(一) 繳交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或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負全責。
(二) 其他未盡事宜,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及相關規定辦理,歡迎符合資格人士親至本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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