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防制校園霸凌漫畫比賽」,歡迎同學踴躍參與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防制校園霸凌漫畫比賽」徵件實施計畫
一、 目 的: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培養文藝創作及陶冶性情,增加不同角度與 視野,以減少霸凌之情形,。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
四、參加資格:臺中市國小中、高年級及國中、高中在學學生。
五、作品規格:
(一)作品主題:反霸凌相關主題。
(二)作品規格:四開紙(39*54.5公分),紙張材質不限,須為平面作畫,無須裱褙, 背面須黏貼報名表。
(三)每人限投一件作品,一件作品作者限一人。
六、徵件方式:
(一)徵件日期:112年4月28日至112年5月4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請將報名表黏貼於「作品背面」,郵寄信封上請註明「112年防制校園霸凌漫 畫比賽」。
(三)收件地址:404臺中市北區英才路1號,臺中市立五權國民中學教務處特教組 (郵寄或親送)。
七、評審及頒獎:凡交件參賽作品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評定優勝名次,得獎名單於5月26 日前公告於五權國中網站,
得獎學生禮券及獎狀另寄送至各校,請各校 利用公開時機另行頒獎。
八、錄取名額:第1名1件,第2名2件,第3名3 件,優選10件,佳作10件。
九、獎勵:
(一)頒發獎狀及禮券: 1.第 1 名禮券 3,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2.第 2 名禮券 2,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3.第 3 名禮券 1,000 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4.優選者禮券500元,並頒發獎狀乙幀。
5.佳作者頒發獎狀乙幀
(二)獲前3名之指導教師,頒發獎狀乙幀。

